連續6年年報虛假記載,上交所公開譴責新年退市第一股*ST華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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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日志大全
發布 :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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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儀電氣摘牌前一天,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600290,*ST華儀)以及其時任董事長、總經理等20名時任董事被上交所公開譴責或監管警示,原因是他們涉及連續6年年報虛假記載等違規行為。1月15日,*ST華儀公告,上交所公布對華儀電氣及有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的決定。上交所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陳孟列,時任副總經理、總經理張學民予以公開譴責。上交所同時對公司時任董事陳孟德、金旭丹、徐樂雁、呂卓、孫會杰、陳建山、范志實、傅震剛、何晨銘、張弘,時任獨立董事周民艷、羅劍燁、胡仁昱、祁和生、汪光宇、陳一光、高大勇、江澤文予以監管警示。華儀電氣成立于1986年,聚焦輸配電和風電兩大主業,同時開拓國際貿易、工程總包等業務。2023年前三季度,華儀電氣營業收入2.45億元,同比增長24.6%,凈利潤1.36億元,同比下降26.55%。在1月15日晚間的公告中,上交所認為,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2023〕45號)(簡稱《決定書》)查明的事實,2017年,華儀電氣全資子公司華儀風能有限公司對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的風機銷售業務確認收入,并結轉相應的成本,涉及諾木洪、羅家山及澠池二期三個項目,上述事項導致華儀電氣2017年年度報告合并財務報表虛增營業收入34,725.64萬元,虛增應收賬款,并多計提應收賬款壞賬準備812.58萬元,虛增利潤總額6,699.05萬元。華儀電氣2017年虛增風機銷售收入形成的應收賬款一直存續并每年計提壞賬準備,導致2018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減利潤總額,影響金額分別為959.78萬元、3,729.13萬元、5,501.49萬元、4,600.77萬元和6,258.11萬元。上交所認為,上述事項導致華儀電氣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年 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根據華儀電氣公告,公司2016年至2019年的歸母凈利潤均為負, 可能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形,上交所已對公司及主要責任主體作出紀律處分決定。上交所認為,華儀電氣時任董事長、總經理陳孟列知悉、授意相關人員對相關業務開具發票提前確認收入,知悉或應當知悉虛增應收賬款每年計提壞賬準備。華儀電氣時任副總經理、總經理張學民,同時曾擔任華儀風能總經理,知悉并參與提前確認收入相關事項,知悉或應當知悉虛增應收賬款每年計提壞賬準備。上交所最后認定,陳孟列、張學民在任職期間,在華儀電氣相應定期報告上簽字確認,未能保證相關定期報告真實、 準確、完整,是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他責任人方面,時任董事陳孟德、金旭丹、徐樂雁、呂卓、 孫會杰、陳建山、范志實、傅震剛、何晨銘、張弘,時任獨立董事周民艷、羅劍燁、胡仁昱、祁和生、汪光宇、陳一光、高大勇、江澤文作為時任董事會成員,對任期內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也負有一定責任,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 2.1.2 條、第 4.3.1 條、第 4.3.5 條等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1月10日,*ST華儀發布關于股票終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公告披露,公司于2024年1月9日收到上交所《關于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上交所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ST華儀成為了2024年第一只退市股。公告顯示,根據相關規定,*ST華儀應當在股票被終止上市后立即安排股票轉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轉讓的相關事宜,保證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個交易日內可以掛牌轉讓。投資者可關注主辦券商后續刊登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指定信息披露平臺的股份確權公告,盡快完成股份確權手續,并辦理加掛資金賬戶等交易結算手續。1月12日 ,*ST 華儀公告稱,近日,公司及相關人員分別收到浙江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43、44、45號)。浙江證監局決定對*ST華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副總經理、總經理張學民,時任董事長、總經理陳孟列給予警告,分別處以50萬元、150萬元罰款。